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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神神叨叨男友的二三事(3)

来源:天涯 作者:唤醒沉睡的你 时间:2015-11-23 【投稿】 字体【

前不久看了一个贴子写他和他男友的事情的.觉得挺有意思,我也把我和我男友干过的乐事抖搂出来供大家分享,让大家一乐。

再一次,去餐馆吃饭,我们不知道该吃点什么,他把服务员叫来了,和人家说:“你用手在菜单上一个菜一个菜的指,别让我看见,我喊停!我们就要那个菜了。”我茶水喷了一桌子,不过好在我习惯了,只是把人家吓了一跳,还以为我们要吃霸王餐呢。最后还是我点的菜。他后来还特佩服自己的创意。

说到创意,我想再多说几句。大家都知道不见不散里葛优要把西马拉亚山炸个洞的创意吧,这对我的男朋友来说简直是小菜了。他的创意太多了,随便说几个小的,比如发明会跳的汽车,堵车的时候就能开着自己的车在别人的车上跳来跳去的了(保险公司一定不会给这种汽车上保险的!)。会喷水的汽车,让自己的汽车象鲸鱼一样的在车顶喷水柱,想这个创意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前后左右其他汽车的雨刷器是不是都是好的。在车后窗户上安装液晶滚动显示屏,就可以敲“小样!敢追我吗”气气后面的汽车了。这些创意源于他刚考了车本后没事干搞出来的。还有别的创意,比如买一个大大的飞艇,夏天卖阴凉、冬天卖阳光,不买都不行,因为飞艇就在你头上啊,可以象中国电信一样强行收费。太多了,这属于我们两个的商业机密,不能都说出来(我感觉自己好象也有点神神叨叨的了。错觉,一定是错觉!)。

再把报纸的事情说全。大家都有一种感觉,就是总觉得别人手里的报纸比自己的好看。我男朋友也不例外,我们买报纸,都是我拿着,他不拿。我要分给他几张看,他摆了摆手,说:“你拿着吧,我看见好看的,会抢过来看的”。我怎么摊上这么一个男友,服了!

第4节

先说个题外话。今天心情不好,干了好多事,领导还是说没成果,真累,妈的!老子真不想伺候他了!整天神经病似的,吆来喝去的,一开会就是批评人,然后告诉别人应该怎么干,傻叉一样。

想起个故事来,说给大家听听,也让和我一样的同胞们解解气。一天,人的各个器官聚到一起谈论谁的贡献大,谁应该做领导。手说它总是很忙碌,80%的工作都是它来完成的,它应该当领导;脚说它承载着所有的器官,也最吃苦最勤奋,应该当领导;大脑说它控制着人的所有行为,是不容质疑的领导;屁股也说话了,它说它应该当领导,但大家问它有什么贡献的时候,它放了个屁,什么也说不出来,大家对它一笑了之。屁股急了,既然不让当领导,就闹罢工!于是屁股开始憋屁憋屎。这下可麻烦了,手也慌了,脚也乱了,脑袋直冒虚汗。大家没办法,只能让屁股当领导了。屁股当上领导以后,一切都按原来的步骤井然有序的工作。可屁股本来就没的干,只好没事就召大家开个会,并不时的在会上喷喷粪!

哈哈哈哈,解气多了!

继续说我和我朋友的故事吧,从上大学的时候说起好了。我们是在他大二的时候认识的,那时的我风华正茂,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就一个字——帅呆了。他长的总体上说比较惨,属于没着陆好,脸先着地的那种(幸亏这故事是我写,要是他写,不知道他怎么损我呢),还留着小流氓一样的长发。我们直到现在还在为谁先勾引谁的问题争论不休,不过各位想想,他都长成那样了,我能上赶着勾引他吗。(好象这段有点儿串小品了)不过经过我这几年的调养,已经好看多了。以前一脸的青春豆现在都基本上没了,照他的话说是因为有人给他那个,帮他泻火了。身材也不错,摸上去软软的,手感超好。

他上学的时候,宿舍的几个哥们也说他神神叨叨的,他们经常被逗的捂着肚子跑出去,一些刚要推门进来的同学见状也要先去趟厕所或是小卖部什么的,等我朋友正常了再进来。后来发展到班主任见状也不敢进了,先去别的宿舍避一避。

他犯病的基本表现之一是说英语。他学习不错,大学上了5年,最后一年是跟英语班大四的同学一起上的,这个时候就两个人一宿舍了,碰到了先前提到的欧阳。毕业后拿了两个文凭,算是双学位了。口语很厉害,经常说的同学们找不到北,而且说起来是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直到说的同学们作鸟兽散。一点不敢夸张,我说机个例子大家就能理解了。

有一次他们宿舍出去喝酒,喝醉了,被同学们抬到宿舍,他就一边拍墙一边说英语,说了一宿,看门的老大爷是第一个急的,敲门说不许晚上不睡觉复习功课!他就把这句话翻译成英语说了一遍,此后,老大爷每说一句他就翻译一句,跟大爷唱对台戏,直到外面没了动静,估计是老大爷口吐白沫了。此后一个星期他们宿舍的卫生评比都是最低的,老大爷也就这么点权利了。他宿舍和他头对头睡的哥们是第二个急的,起来骂到:“犯病了啊!睡不睡了!”我朋友一下子高兴了,坐起来和他用英语对话,开始这位可怜的同学还能接两句,后来干脆调了个头,用脚对我朋友,把枕头压在头上。后来这位哥们也有后遗症了,就是经常晚上做梦用英语和人对话。最后急的是隔壁宿舍的,敲门说别拍墙就行,说不说英语他们不管。打这以后,经常有刚入学不知天高地后的学生来找他用英语对话,基本上也就是说1分钟不到就走了。

我的英语不是很好,能勉强听懂而已,说是肯定一句也说不出来的。他就很照顾我的感受,每说一句英语就立刻把他翻译出来。后来习惯了,和谁说英语都要翻译一下才觉得解气。上外教课的时候,用英语回答老师的问题,也翻译成中文给老师听,弄的老师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悻悻的坐下,底下已经是笑声一片了。

我后来问他为什么从没见他去过英语角啊,他很苦恼的说:“他们一见我来就都跑了,包括外教!”

他说英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追着人说,有一次看他追着一个同学满楼道乱窜,他的嘴就一直没停,那个同学直喊:“妈呀!”后来给人家堵到一个犄角了,那同学两腿一软,身体直往下出溜,我朋友竟然也慢慢的蹲下来,始终嘴和人家的耳朵保持水平位置。事后还跟我说:“今天可说痛快了!”

我一开始也没辙,只能听着。后来终于有办法对付他了,各位猜猜是什么办法?呵呵。那次到他宿舍找他玩,发现他们宿舍的同学都特萎靡的躺在床上,有的用书盖着脸;有的在嚼苹果,但节奏特慢;有的在假睡;有的在写“遗书”。只有我朋友一个人,站在宿舍的中央,一只脚踩着凳子,一只手插着腰,用另一只手点指着这几个同学,嘴里滔滔不决,口若悬河的说英语。他们一见我来了,象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说:“你可算来了,快救救我们!”见此情景、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揪住我朋友的脖领子拼命的摇,喊到:“亮亮你醒醒!”然后抽他嘴巴。才制止住他的“说英语病”。后来他同学也渐渐的学会了这招了,一见他说英语就抽他嘴巴,他的病才慢慢得到了有效的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