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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小说家陈雪:并非为禁忌书写

来源:文汇报 作者/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11-09 【投稿】 字体【

  台湾小说家陈雪的书写,总是如同张开通往禁忌世界的大网:同性恋、性爱、乱伦但在直白大胆的文字背后,是小说家对于现实的「梦幻」,在这梦中,所有人

  《恶女书》后,陈雪还创作了多部以同性恋为主角的小说,她也逐渐成为学者研究的对象。大家纷纷在她的文字中寻找叛逆的因子,去解构同性恋与异性恋社会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小说中的故事也在读者的一遍遍解说中具有了某种社会反抗的意味,但所有的这些,对陈雪来说都与她的创作无关。 「等到书激起热烈的讨论,我才知道我写的东西是可以用学术语言去讨论的,比如『女性书写』、『情欲解放』、『性别书写』、『酷儿书写』等,我也马上开始接触到相关这些主题的很多很多的人。可是单纯地说,那时的我还很小,才25岁,我只是想要讲故事,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去讲故事。」  对于她来说,是直到写完,才发现自己写的这个东西可能很新潮、很怪异,也很禁忌,但创作中的自己对此浑然不觉。女同性恋的主题只是为她开启了一个新世界,让她发现了一个可以去书写的方向,书写更多女性的性向与女人的故事。  「意识形态的东西不应该是小说家的责任,我的任务是说故事、创造人物,用小说来表达。就像我写一个主题,那里面有一个人自然而然是同志的身份,他不必被点名,而且我们描写的主题已经不是这个,只是主角的性身份是同志而已。」  并非为写同性恋而写,陈雪关心的,始终是人「内在」的故事,那些家庭与社会带来的伤痕,那些颠倒错置的生死爱欲。  「2000年后,我就比较少写和酷儿,或是女同性恋者有关的东西,反而回去写我童年看到的世界,乡村啊,市集啊等,和性别不是那么相关了。我会写从家庭这个结构推演出来的人的关系,人与经济之间的关系等等,可能是因为年岁也不同了吧。」  2009年,陈雪最新的长篇小说《附魔者》出版,围绕女孩琇琇与她身边的人物展开23万字的长篇故事,去逼问那些在爱与家庭中曾经遭受伤害的人们,如何保有尊严,又是否可能重获幸福。小说家骆以军在该书的「跋」中这样写道:「我想台湾小说极难得有将『性』展演得如此纯粹、妖异、美丽,却具有毁灭之神狰狞之脸的恐怖力量的书写了。」  陈雪文字的魅力,远在「禁忌」之外。  陈雪,台湾小说家,毕业于台湾中央大学中文系,曾获洪建全儿童文学奖、大马旅台现代文学奖。着有《恶女书》、《爱上爵士乐女孩》、《恶魔的女儿》、《陈春天》、《桥上的孩子》等。作品〈蝴蝶的记号〉曾由香港导演麦婉欣改编成电影《蝴蝶》,参加威尼斯影展等各国际影展与电影节,获选为「香港同志影展2004」开幕片,并入围第41届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最佳新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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