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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性工作会议归来话感受

来源:心同网 作者/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09-11-05 【投稿】 字体【

  用性工作者代替妓女、男妓(这个词太没创意了),似乎是学术界的政治正确,不过在一次会议上,我发现有性工作者rd

  6 你对我们做工作就是歧视我们  这个姐姐爱思考,一连问了工作组成员几个问题:(1)你对我们做工作就是歧视我们(2)防艾是你的工作,我为什么要配合你的工作(3)你们都认为我们有病,为什么不是你们有病,大街上那些人有病。任何身份都是一把双刃剑,同志身份作为一种政治动员策略壮大了自身的力量,而又有多少敏感的人觉得这样的身份是排外的、僵化的、是异性恋霸权压制结构的一部分,谁能否认同性恋身份是精神病学建构自己学科权力而强加于人呢?性工作者也一样,既然做了一回嫖客并不会在脑门上烙上嫖客的永久烙印,为什么小姐就在屈辱的不名誉中,甚至在工作组的温暖帮助中自投“身份”的罗网呢?想想有多少同性恋反感艾滋病的同性恋化吧,你就能理解小姐反对的振振有词。终于,我听到了不满这种建构的“她”的发言,那一刻,她一定美丽的飘在摆脱身份束缚的九霄云外。这种姿态很漂亮,尽管从政治的角度我会有不同意见,但是漂亮,对于她而言,足够了,世俗如我,才会颠三倒四的把自己转晕了才能爬出迷宫。  7 嫖娼是“公民不服从”?  毫无疑问,非罪化、合法化会成为这一领域的关键词,在这次会议上,人们并不因遥遥无期而闭口不谈这些正当性的追问。有好几个姐姐谈到了卖淫减少了强奸,连最保守的托马斯阿奎那都接受这样的理论。如果不是她们亲自说出来,我可要怀疑这一论点的政治不正确了。有与会者说“”大部分女人不是小姐,大部分男人都是嫖客。,即使现在不是,将来也可能是。”这个发言赢得掌声一片。其实,小姐、二奶、妻子,在男女不平等的世界里组成了一个光谱,光谱的两端看起来截然有别,但可能只是程度上的差别,就如异性恋和同性恋的区别也没那么大,也是一个光谱般的存在。金赛提到这个天才的设想,我想来源于生物学经久不息的类似洞见,动物和人,是判若云泥还是藕断丝连?如此说来,打击卖淫嫖娼的法律成了恶法,如此说来,在自然法的框架下成了“不法之法”,如此说来,真的像那PPT所说的,我们卖出一个新世界,那,我们的卖淫嫖娼行为,可真成了公民不服从了(civil disobedience)。就如梭罗,为了抵制美国的奴隶制度,拒交人头税而锒铛入狱。于是,历史会铭记那些“持不同性见者”,“专家没有灵魂”好像越来越应验了,可是谁说“纵欲者没有心肝”。  8 我们如何能求助于那些压制我们的法律?  我们被打了,不敢报警;我们被抢了,不敢报警;我们被抓了,被羞辱被刑讯。这种声音贯穿今天会议的始终。这次会议我听到了这样的事情:一个易装性工作者被人砍伤,另外两个同行姐妹制服了歹徒送到警局,受伤者既往不咎,见义勇为的两个姐妹被拘留了。  可是我分明听到她们依然寄希望于法律保护她们。法律人立刻应声而动,愿意做出维权的通俗小册子来“送法下娼”。然而小册子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我们如何能求助于那些压制我们的法律?有个姐姐在遭受到不公待遇之后,希望申请行政复议,可是她的警察朋友说,那下回他们会狠狠的整你,直接送你去劳教,很可怕。  在单个的问题上,我对法律是否能够帮到大家,很绝望。我从来不相信这次会议的经验交流会让大家更娴熟的运用法律来维护权利。原本,这个领域里的工作者都已经被界定为法外之人,类似于清朝的“贱民”,诚然。你可以讲法律界天天念兹在兹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可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法律专家天天在考虑怎么保护打击卖淫嫖娼执法中的违法者的权利?法律人也是势利眼,他们天天在讲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是因为西方的法学天天在讲这些,而一旦脱离了他们学科的强势主流,他们马上就和大多数民众一样分享社会的主流观念。  然而,法律人又不能一败涂地,也许是因为法律不可以一败涂地,不仅仅是法律所轻轻然许诺的正义不能一败涂地,更因为,我们是干什么吃的。即使在大家的声讨声中,我都看到了法律的进步:大家说到了警察不让睡觉,说到了毛巾弄上水抽,以避免身上留伤,放在一个长时间段中,这些也包含了进步,执法者不再肆无忌惮,哪怕是他的规避法律都多多少少减少了受害者的痛苦。这不是辩护,其实你也可以看成是讽刺,毕竟,我们的制度基础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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