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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中国从没有宣布取消对同性恋治罪

来源:新文化报 作者/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03-12 【投稿】 字体【


复旦大学教授、上海市政府参事、全国政协常委 葛剑雄 聚众淫乱罪该不该取消?两位委员发表看法――  李银河的调查不够权威   《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3月3日开

1.jpg复旦大学教授、上海市政府参事、全国政协常委 葛剑雄

聚众淫乱罪该不该取消?两位委员发表看法――  李银河的调查不够权威

  《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3月3日开始,女社会学家李银河委托一位人大代表和一名政协委员提交的这份提案,使李银河和有关聚众淫乱的话题均被推至网络的风口浪尖。

  对于李银河的建议,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持何种态度?一个颇引人深思的现象是,受访的10位代表委员中,只有两位愿意发表自己的观点,他们分别是全国政协常委葛剑雄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工作室主任刘白驹。

  葛剑雄:有些事情要等到水到渠成

  李银河在博文中写道,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建议取消。而她的一个依据是,5个案例中出现的所谓“群奸群宿、聚众淫乱”不过是西方社会正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的“性聚会”。“目前我国也存在一些此类自愿‘性聚会’活动。”

  “她说的是有道理的。”葛剑雄直言不讳地亮出自己的观点,他进一步分析,聚众淫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完全出于一种爱好,“这种情况至少是不应该治罪的,因为人家是自愿的,比如国外的一些性俱乐部,还有的自虐,都是自愿的,既然是自愿就要尊重人家的权利。”

  他说:“这些人都是成年人,都有自主权,法律不应该禁止,但一个前提是不要影响了社会公众的正常生活。”

  但葛剑雄同时指出,另一种情况同样不容忽视,对于那些带有强制、欺骗或者其中有未成年人的聚众淫乱行为,被定为聚众淫乱罪还是可以的,当然我理解李银河的意思是,这种情况可以作为另一种罪名,而不是聚众淫乱。

  到底要不要取消聚众淫乱罪?近日,超过30万网友在网上发表意见,其中,67%的网友表示支持,葛剑雄如何看待?

  “我觉得暂时不要取消,因为有时很难区分。”葛剑雄说,比如,中国从没有宣布取消对同性恋治罪,但作为公安系统内部的一种通知,遇到这种情况通常不予治罪,但如果同性恋出现另一种情况,比如涉及到未成年人,涉及到欺骗、胁迫或者其他原因的,当然要治罪。

  葛剑雄说:“我想今后到一定的时候,聚众淫乱罪可以取消,但现在条件还不成熟,法律本来没有也就算了,本来有,要取消,必须要考虑公众的接受程度。我想还是慢慢到大家能接受再取消。”

  他进一步解释说,中国社会还没有到西方那种程度,“一旦宣布取消,一些似懂非懂的人就会钻空子,社会效果并不一定好,既然现在已经基本不用这个罪名来治罪了,我觉得可以晚点取消。”

  “我觉得李银河有的时候操之过急了一点,作为一个学者,还是应该耐心地做学问和宣传,有些事情要等到水到渠成。”葛剑雄说。

  刘白驹:有没有案子,目前看很难说

  “这一罪名原来被列在‘流氓罪’中,流氓罪被取消后,这一罪名却保留下来,被列在刑法其他栏目中。这一罪名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已很少适用,因此建议取消。”这是李银河博文中列举的第二个取消聚众淫乱罪的理由,但在刘白驹看来,这一说法有欠谨慎。

  “我不认为她进行了全面调查,有没有案子,目前看很难说。”刘白驹直言,相对于影响全社会的一部法律来说,要修改或取消个别条款,公安部的统计数字绝对要比民间学者的统计调查权威很多。

  刘白驹同时指出,另一方面,李银河所举的案例确实年代久远,“但要看到,现在的聚众淫乱跟以前有明显的不同,在以前,只要参与了聚众淫乱就是犯罪,而现在,按照聚众淫乱治罪的时候,则主要针对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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