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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老年男同口述历史《男男正传》出版

来源:明报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4-06-17 【投稿】 字体【

男男达人-港大社会学系教授江绍褀
爬楼梯上二楼书店,可见猪肉台上一小幢以胶袋包裹、封面背景漆黑犹如舞台,台前七位肉帛相见的伯伯,

香港老年男同口述历史《男男正传》出版

“男男”达人-港大社会学系教授江绍褀

爬楼梯上二楼书店,可见“猪肉台”上一小幢以胶袋包裹、封面背景漆黑犹如舞台,台前七位肉帛相见的伯伯,他们直面或背向镜头。

十二位受访者都是一九五○年或以前出生,有人于受访时已年逾八十。

书中他们“男男自语”,大半世纪以来的基路历程,到底是如何走过。

叫得“正传”,用心是为要将社会上被歧视、被隐形、“被三级”的群体的一段历史,正本清源。

就让边缘中的边缘,细诉于大半世纪前的殖民地时空下,怎样在掩映之间面对自身那种不被认可的欲望。

可以想像,写作题材与受访人物纵是在今天看来,仍然敏感,作者香港大学社会学系江绍褀教授以不卑不亢的态度,将一段段的口述历史纪录下来。他要还他们一个狮子山下的位置,一个名份。

生于五○前的“嗰啲人”

近年社会上的LGBT(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愈见“现形”,敢于为自己的权益发声。继今届立法会有民选议员“出柜”,又有演艺界的熟悉脸孔领军,统领“大爱同盟”,今天又将有点点粉红Pink Dot Hong Kong 2014 三点起在金钟添马公园,仿佛多元共融的目标可期;但另一边厢,上月名为维护家庭基金发起“爱爸妈‧爱我家”巡游,有立法会议员带头在横额上写上“反跨性别婚姻”,高呼巩固一夫一妻家庭价值、有人甚至举起“反对同性婚姻”横额,出席人数据说过万,又似乎较前一星期的“国际不再恐同日2014”有更多人参与。可见今时今日貌似更开放、进步的社会,实则反对歧视性小众的声音愈out,“反反歧视”者的回应亦更激烈。

“其实从八十年代开始,只要同志做一些事,他们觉得『出位』便会有反弹。历史上其实有过几次,如八十年代的同性恋非刑事化,○五年政府就性倾向歧视条例咨询,然后就是近期。可能他们觉得这个threat愈来愈真实,很多人出来撑﹙同志运动﹚,所以反弹更大。”江绍祺(Travis)月前到过台湾,跟当地朋友谈起香港教会在报章刊登广告,声明“同性性行为是上帝所憎恶的罪”、“同性婚姻是上帝不悦纳的”,“台湾朋友说,如果这广告在台湾主流报章出现,相信过两天便会有过万人上街反对!”

八十年代 无名的状态

年长一代男同志口述历史是江绍祺的一个研究项目,○八年从香港大学知识交流拨款计划申请的资助。近十年来他从事与性别、性身分有关的研究,六年前他下定决心,要替这班行将消失的战后第一代男同志,记下他们于特殊时空下的同性恋历程。 “(九七前后)本地学者做了不少有关身分认同的研究,讨论香港人文化身分的问题,但在『狮子山下』这个大论述之下,没有记录这批一九五○年或以前出生的男同性恋者的故事。要说的其实是他们身分认同的问题。”“狮子山下的拼搏,好像都assume了那些香港人全都是『直』的。”Travis的“大师兄”、港大社会学系教授吴俊雄替书撰序写道﹕“我特别欣赏小师弟花了不少力气,重现战后香港那种一切从头再来,万物无以名状,生活虽然困厄,但做人和钓鱼都有一百样可能的社会状态。读过,我对于何谓『香港历史中的复杂、流动、暧昧以及矛盾性』,印象深刻。无名,原来可以是褔。”

五六十年代的战后香港社会,百废待兴,是个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名字的年代。那时候,男男之间爱情与欲望,还未被称为“同性恋”。

Travis觉得,无名的状态,有好有不好﹕“八十年代,时人对他们的称呼是爱滋佬、变态佬、Homo佬等;后期有『Memba』、同志。『同性恋』在相当后期才出现。我问那些伯伯旧时的人如何称呼『同性恋』?他们说,无㗎,通常叫『嗰啲人』或者『我哋嗰啲人』啰,就咁㗎嘞。”没有名字,也就没有身分。男男关系只能属于个人的特殊嗜好,也没有觉得要为自己和大家争取什么。 “没有名字便不用背负名字底下的责任,某程度上有较大空间;但连名字也没有的坏处是难以争取任何应有的权益。”

但当同性恋的身分意识和关系暧昧不明,他们只有顺从社会继承传统价值,“这些阿伯都放弃了自己的欲望,完成华人社会对成年男子异性恋的要求,即做个结婚生仔的『好仔』。书中有个案是当他们到了五六十岁才能够『搵番自己』。”果然,狮子山下的历史若少了这些章节,确是失色也失真。

殖民时代论述

十二个​​访问中,几乎每位受访者对自己都不吝剖开个人的同性性经验,描述相当露骨,被访者提供的书信﹙是的,他们当时处于手写书信年代,还未有WhatsApp或facebook﹚,有与新相识的纯爱交流,自渎,还有纤毫毕现的手绘阳具,所以书要“包胶”。江绍祺(Travis)觉得,这是负责任的做法﹕“出版前跟编辑、出版社倾,大家都觉得若要保留这些内容便会『责界』,那我决定『包胶』,因为我不想自我审查在先”。受访者的描述露骨,但记录者并无加盐加醋整色整水,他不猥亵哗众,亦不带个人批判,只是如实记录。 “保留他们对性体验的描述,是由于男同志对性取向的醒觉,很多时都跟性有关。这些都是明显地将他们与异性恋分开的体验”。

大半世纪生存在衣柜里,跟家人、朋友说过无数大话遮掩自己的身分,要一位背负如此过去的老人家向陌生人剖白,并非易事。 Travis申请到研究基金的头半年,一个受访个案也找不到,后来在同志与义工组织互相介绍下才得以顺藤摸瓜,最重要​​是接触到伯伯信任的介绍人。第一次见面,这班同志伯伯的开场白总是︰“无嘢讲呀!”然后便巨细无遗的缕述自己的故事,个多小时毋须引导,没停顿,非常logical。他们之中大多是没有出柜的,当中不少是人家的阿爸、阿爷。 Travis相信他们从来没跟别人讲过这些说话,但极有可能自己跟自己come out了一千次一万次,“呢件事﹙同性恋﹚唔讲唔讲,但他们其实好想讲。问他们怕不怕被人认出?他们也许有点怕,但活到了这个年纪,也无所谓了”。

从访问文章中可见,受访者相当信任访问者,而且也非常清楚访问的目的,字里行间可见研究人员费了不少时间,去经营与受访者的关系,“其实你跟他们倾偈时,你有几诚意,他们完全feel 到,sense到。这是访问之中最珍贵的地方”。彼此信任,对上一代的边缘群体尤为首要。那些年,如果遇人不淑,又或抵受不住公厕内的引诱,随时有机会被放蛇的警察逮捕又或被憎恨同性恋的人毒打。

大家多时不会想起,直至一九九一年,同性恋在香港属刑事罪行。即便是殖民地时代的香港华人社会,监控与歧视,除了来自家庭,还有来自政府和西方宗教团体。将同性恋刑事化,并且定为“罪行”,可说是伴随殖民政权根植香港的观念,大清律例反而没有将“龙阳之癖”列为罪行。

麦乐伦的五枪

“当年殖民政府set up了一个SIU﹙Special Investigation Unit﹚,专责调查政府高官有什么人是gay的。现在当然不可能有一个政府部门去track down公务员的性取向,但可见当时殖民政府非常介意同性恋这件事。”不可不提一九八○年的“麦乐伦五枪事件”,那已是香港同志平权运动的滥觞——麦乐伦督察被举报为同性恋者后,被发现在密室内连轰五枪“自杀”。此案引起了当时社会对同性恋行为是刑事罪行的讨论,至一九九一年,港府才通过将同性恋非刑事化。 “但其实英国在一九六七年已将同性恋非刑事化,只是可能英国政府觉得这件事『太前卫』,没有让殖民地香港follow。”是因为殖民地属二等公民身分而不配“太前卫”? 《男男正传》唯一一名英籍受访者、前香港皇家警察Robert的经历,说明了当年SIU对政府人员的监控。

“羞家”大罪过犯法

“当年同性恋是刑事罪,但上一代的男同志对犯法的概念很模糊。『羞家』反而大罪过犯法!所以家庭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监控机制。”Travis说。

另外,现今的同志平权运动经常遭受西方宗教团体﹙天主教、基督教﹚的反扑,这其实亦跟香港的殖民地历史有关。 Travis说﹕“天主教、基督教伴随着殖民来到香港。香港大部分学校、社会服务都有宗教背景,某程度上他们渗透着基督教、天主教的想法。此外大部分社会精英、政府机构内的高官都有宗教背景。所以现时在香港,同志平权运动最大的阻力来自宗教——这是非常『殖民地』的一件事。这与中国大陆、台湾不同,中国大陆的宗教势力不是太犀利,他们不会觉得同性恋系『罪』,反而觉得是『精神病』,觉得『羞家』。你看佛教道教对同志不会有很大的反感。我觉得这与殖民地很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