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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机构的坎坷注册路--同性恋亲友会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2-07-09 【投稿】 字体【


同性恋亲友会是一个独立的草根组织,不属于任何组织,总部设在广州,在国内部分省市设有亲友会分支。鼓励同性恋者实现自我认同,促进同性恋者与其亲友的理解沟通,向公众

同性恋机构的坎坷注册路--同性恋亲友会

同性恋亲友会是一个独立的草根组织,不属于任何组织,总部设在广州,在国内部分省市设有亲友会分支。鼓励同性恋者实现自我认同,促进同性恋者与其亲友的理解沟通,向公众倡导性倾向平等,反对社会歧视,争取个人权利。

心同网7月9日讯 (同性恋亲友会执行主任阿强编按) 早上又去了省民政管理局,这已经是第七趟了。跟一位局长聊了一会儿,又跟一个处长演讲了20分钟。这是我的第四次演讲,听众只有一个人。

从科员到科长、到处长、到副局长,再到局长,同性恋亲友会注册的事省民政管理局管民非注册的所有负责人都“过”了一遍。

第一次去,一个年青的科员听说同性恋机构要注册,直呼“太敏感了,没办法”。我跟他演讲了半小时,他说理解,答应把我们注册的资料往上递,他不忘给我打预防针“看领导怎么说了,不要抱太大希望”。第二次去找到了科长,她也说“太敏感,要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我跟她演讲了30分钟,她说,“是的,社会要创新”,她也答应帮往上递,后来,处长和一个副局长签了字,说“国家没有法律说同性恋是合法的,暂不注册。”我找到副局长,演讲了25分钟,还讲了我自己的故事、我接触到的同志家人的现状,讲到后来,我自己都激动了,或许打动了副局长,他答应帮我们重新往上递。再后来,我看到了省民政管理局局长的批字“请示民政部办理。”今天,我接到消息说,民政部的人已经口头答复,“无法律说同性恋合法,暂不办理。”。我跟他们说,恰恰相反,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说“同性恋不合法。法无禁止都是合法的”,我也没有看到一条法律说“异性恋是合法的”。如果他们不给注册,请他们给出明确的、书面的答复。而不能“秘密在空气中。”

他们都给我指了另一条路,把“同性恋”三个字拿掉,改成别的什么。“不拿”,我的答复很明确,“我们是为同性恋者的亲友服务的,拿掉了服务对象如何找到我们呢?”其实,让把“同性恋”三个字拿掉,本身就是对同性恋有偏见的表现,否则为什么这三个字不能出现呢?我跟那个处长说,如果你觉得法律上有风险,我们可以组织法律专家来开研讨会,你觉得广东的专家不够有影响,我们可以在北京组织研讨会,请民政部的人也参加。最后,她答应,拿到局会议上再研讨,让我多给她一些时间。

亲友会注册的事已经被拒绝四次了,每次,都起死回生。既然她答应在局会议上研讨,那我就再跟进。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有耐心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