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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批准同性婚姻将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

来源:心同网 编辑:李银河 时间:2011-02-27 【投稿】 字体【

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国际形象逐年下降,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想当初,在盛唐,中国是全世界仰望的国家,可自1840年后,中国的国际形象成了一个贫穷落后的老大帝国

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国际形象逐年下降,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想当初,在盛唐,中国是全世界仰望的国家,可自1840年后,中国的国际形象成了一个贫穷落后的老大帝国,战乱频仍,哀鸿遍野,人民也变得越来越自卑。经过60年特别是近30年的努力,中国的情况终于改观,前不久,我们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虽然人均还在第100多位,但是贫穷的帽子快摘掉了。

贫穷属物质文明的范畴,而落后则属精神文明的范畴,社会和谐、人权状况都是精神文明的指标。如果我们能够批准同性婚姻,中国落后的国际形象将大大改观。相比经济起飞的艰难,这样一个小小的法律改变对中国国际形象的提升将比派张艺谋花百万千万的钱导演宣传表扬中国的广告片的效果好得多。扪心自问,咱们不傻吧?放着这样低成本高收益的事情为什么迟迟不做呢?

中国一旦批准了同性婚姻,将在人权指数上超过许多发达国家。奥巴马使出吃奶的力气才把美国的同性恋地位向前推进了一点点:允许公开身份的同性恋在军队服役(最早是开除,克林顿时代推进到三不政策)。那是因为西方有基督教右派强烈抵制同性恋,其在保守民众中的影响力不容小觑。我们中国古代同性恋文化恰好没有这样的历史包袱,在同性恋问题上可以说先天条件是得天独厚的,如果我们在现代显得比发达国家落后,那完全是僵化的思维、反应不够灵活造成的。中国一旦加入批准同性婚姻国家的行列,国际形象必然大大提升,何乐不为呢?

爱国的同胞们,让我们都来投同性婚姻一票!再加上在众多其他领域的不断改善,我们中国将不但在物质文明上超越很多国家,也将在精神文明人权状况上超过很多国家,像盛唐一样,成为全世界仰望的国家。

关于同性婚姻的提案

我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建议,建议我国设立批准同性婚姻的法案。理由如下:

第一, 据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

第二, 鉴于同性恋者属于少数族群,许多国家已设立反歧视的保护性法律。目前西方许多国家已陆续承认了同性婚姻或家庭伴侣关系,较早的有澳大利亚及北欧国家,较晚的有加拿大、法国、德国、美国的一些州(如马萨诸塞州)和一些城市(如旧金山)。如果我国能够允许同性婚姻,将属于保护少数族群利益、反对歧视的立法,在人权方面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也可以此证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取得与西方一些国家在人权方面斗争的优势。某些西方国家,特别是天主教国家,在关于同性恋的立法上受到宗教方面的压力,要想通过保护此类少数族群利益的立法十分艰难;而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同性恋并不太歧视,这是我们在人权方面可以得分的一个有利背景,应善加利用。一旦中国立法保护同性婚姻,将成为我国保障人权的一个有利证据,使仅仅允许同性恋进入军队服役的美国联邦法律相形见绌。

第三, 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

第四, 从历史和跨文化的研究看,凡是人口增长压力较大的国家,对同性恋一般都采取比较宽容的政策;而人口稀少的国家对同性恋则比较严厉。这是因为人口中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将对国家的人口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据统计,男女同性恋人口在人群中会占到3-4%,在中国就是3900万-5200万人。由于没有同性婚姻法,这些同性恋者大多数会同异性结婚生育。如果他们可以与同性结为生活伴侣,将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有利于我国的人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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