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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以男同为主体的防艾NGO组织注册之路

来源:公益时报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10-27 【投稿】 字体【

  2009年9月30日,国庆60年大庆的前一天,卜佳青冒着大雨步行半个多小时,走进了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的大门。此时,这个心怀激动、兴奋、不安、担忧的年轻人,并不知道里面

  2009年9月30日,国庆60年大庆的前一天,卜佳青冒着大雨步行半个多小时,走进了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的大门。此时,这个心怀激动、兴奋、不安、担忧的年轻人,并不知道里面的这一场会面将为他打开一扇崭新、幸运的大门。  办公室里,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副局长辛一凡正在办公室等待着卜佳青,他就NGO合法注册的一系列规定,如注册的种类、注册的选择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尤其是要首先找到有关部门做自己的业务主管单位等等向小卜一一进行说明。这样的讲解辛一凡曾进行过很多次,但是这一次他面对的咨询对象有那么一点不一样。  首家以男同为主体的防艾NGO 成功在上海注册  虽然是标准的85后,但是年轻的卜佳青已经有了2年多的草根NGO管理经验。2007年,他成立了上海与非门工作组(下简称“与非门”),这是个男同性恋者(下简称“男同”)自发组成的松散型草根NGO,致力于艾滋病的防治,它的服务人群也主要是男同。  和众多的身处灰色地带的草根NGO一样,通过注册实现合法化,是小卜和伙伴的梦想。他也曾在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蔡屹老师的帮助下努力过,但是目睹身边多个草根注册的艰辛和无果,他们一度把这个梦做小了。  在中国,根据现行法规认定的合法身份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种形式的NGO,由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注册。现行法规要求,一个组织要申请登记注册,必须有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后者为政府职能部门或法律法规所许可的特定机构。对于民间自发的草根NGO来说,得到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并申请获得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注册,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更别说是以同性恋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组。  直到2009年7月,在北京“中盖艾滋病项目”的一次培训上,卜佳青遇到了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王名教授。和卜佳青一样,许多机构都提出了注册问题,王名对此作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并提到了总部位于浦东、致力于培育发展基层NGO的孵化机构——NPI公益组织发展中心(下简称NPI)。“是这次培训点燃了我心中的火焰。”卜佳青表示,这一场讨论激发了他把注册梦想付诸实践的决心。  而和辛一凡副局长的一番谈话,让卜佳青豁然开朗。“和辛局一见面,我就觉得不一样,他张口就问我,目前注册有三大形式,你要哪一大?可以说,这一次和辛局长谈话后,我才知道原来还有要寻找主管单位的规定”,虽然大专专修的就是法律,但是小卜承认此前自己在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储备极少。  半年后,2010年3月22日,卜佳青拿到了静安区民政局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海静安区青年预防艾滋病服务中心(在核名中替换掉了“与非门”的名字,下简称青艾)注册成功。这是上海首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以男同为主体、致力于性病、艾滋病防治的公益性草根组织。  在其背后不容忽视的现实是,艾滋病正在男男性行为者里泛滥。据中国卫生部早前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中国有500万至1000万男性同性恋者,而同性恋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在逐年上升,而其中又以16-30岁的男性为主,这类人群的危险性最大。  第一次注册 以失败而告终  回到上海后,卜佳青和NPI取得了联系,申请参与NPI的入壳孵化过程。所谓“入壳孵化”,即通过提交相关资料成为NPI孵化对象,经过严格的三轮筛选过程,由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组成的评审团确定能否通过孵化,最终入围并启动登记注册程序。  当时提出申请入壳的共有8家NGO,最终入围6家。可惜的是在最后一轮筛选时,与非门被淘汰出局。  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专家认为与非门的服务对象范围小,人群相对狭窄(只针对男同人群),且相对比较敏感,因而对其登记注册有所顾虑。“我觉得更重要的原因是,在筛选时有评委问了我关于NGO怎样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说实话对这个问题我没有思想准备,回答的内容非常牵强”,这使得与非门第一次注册申请尝试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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