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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同性恋的现状及社会地位

来源:德国之声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03-10 【投稿】 字体【

  有人说,同性恋在德国已经成为正常现象。事实真是这样吗?近十年来,德国的同性恋婚姻已经合法化。许多同性恋的高层政治家已经公开承认了他们性取向,比如柏林市长沃维

  有人说,同性恋在德国已经成为正常现象。事实真是这样吗?近十年来,德国的同性恋婚姻已经合法化。许多同性恋的高层政治家已经公开承认了他们性取向,比如柏林市长沃维莱特及外交部长韦斯特韦勒。但同性恋在工作单位仍受到同事的歧视,在学校仍遭到同学的嘲笑,甚至不被家人接受。41岁的社会工作者迪尔克·耶勒(Dirk Jehle)是社民党北威州议员候选人,也是一名公开身份的同性恋者。  在耶勒发现自己喜欢男人的时候才18岁。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初把这一发现告诉母亲时,她请求耶勒千万不要让父亲知道实情:  "我母亲说她倒没什么,可以接受,但担心父亲受不了。我也因此失去了几位朋友。他们知道我是同性恋后就断绝了来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远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轻松。"  耶勒中学毕业后先当了化学实验员,后来又接受了社会工作的培训,成了一名社会工作者,现在在杜塞尔多夫卫生局做戒毒工作。他向同事公开了他是同性恋的秘密。尽管他觉得心理的压力小了,但仍不时遭受白眼。耶勒告知:  "现在对同性恋的歧视比以前隐晦多了,比如你会听到这样的说法:'他跟别人不太一样',或者'他有心理疾病'等等。没有人会站出来反驳这样的言论。我自己听到这样的话也无法立即进行驳斥。受到隐晦攻击的时候往往只能这样。"  同性恋是一种病态-这是同性恋者经常听到的说法。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才将同性恋从"国际疾病名单"中划去。耶勒还记得那让同性恋胆战心惊的德国刑法第175条。根据该条款,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是违法的。1969年和1973年,这条法律两次得到修改。而最终废除还是1994年的事情。耶勒讲述道:  "在1945年至1969年之间,根据刑法175条被判刑的人比纳粹统治时期还多。另外同性恋还被禁止从事某种职业。我的一位朋友想当妇科大夫,但由于是同性恋而只能当眼科大夫。而同性恋被判刑后,生活就毁了。这甚至一直对他们现在的生活还有影响。那些年纪较大的男同性恋对警察的看法仍旧很矛盾。"  一些有名的政治家向公众承认自己是同性恋提高了德国民众对同性恋的认可程度。准备竞选北威州议员的地区政治家耶勒认为,柏林市长沃维莱特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是人们认可同性恋的一个关键性转折点。他很钦佩沃维莱特的勇气:  "承认了自己的性取向,沃维莱特很可能会被钉在耻辱柱上。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敢于站出来,把事实说出来。佩服!在他之前还没有人敢这样做。"  18年前,耶勒认识了他现在的生活伴侣乌多。他们俩已经根据德国的新法律"结了婚"。但耶勒认为法律对同性恋婚姻还没有给与应有的保障:  "一方面要求同性恋婚姻与普通婚姻一样,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但另一方面,同性恋婚姻却不能享受普通婚姻所能够享受的税务优惠。"  耶勒认为,德国还缺乏针对同性恋的政策。比如年轻男同性恋的自杀率非常高。但是德国人对同性恋的看法也慢慢发生了转变。耶勒的父亲就是个例子。儿子的性取向一直是父亲的禁忌话题。但他最后还是接受了儿子的性伴侣。耶勒告知:  "我们所经历的最好时刻是在父亲退休前的告别宴会上。他正式向同事宣告,'这是我的大儿子,这是他的妻子,这是我的二儿子,这是他的丈夫。我的二儿子是同性恋,社民党党员-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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