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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可延长寿命

来源:新华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01-24 【投稿】 字体【

  中宣部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织的主题为艾滋病防治现状及对策网上谈活动29日新华网举行。活动就艾滋病防治的现状、l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一处处长沈萱]好的,网友朋友们你们好。今天我非常高兴参加“艾滋病防治现状及对策”网上谈活动,也非常高兴借助这一平台与网友们进行沟通。公安部始终十分重视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参与这项工作也比较早,上世纪80年代中国性病、艾滋病协会成立之初,主要成员单位就是公安部和卫生部两家。为了加强公安机关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1999年公安部成立了预防控制艾滋病协调小组,由治安管理局牵头,2000年公安部又发出了关于公安机关做好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通知,就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公安机关之所以重视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原因是我们认识到艾滋病的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首先,艾滋病的传播渠道是通过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方式,卖淫嫖娼、吸扎毒、非法采供血等行为,不仅仅是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法律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既是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工作,也是阻断艾滋病传播渠道的根本性措施。  其次,公安机关所管辖的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看守所等,有些在押人员、被监管人员所实施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是易感染艾滋病的高危行为,对于这些在押人员、被监管人员,公安机关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疾病监测,进行艾滋病知识宣传,就是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防治艾滋病扩散的有效方法。  第三,由于公安民警的工作性质,在执法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风险,做好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帮助广大民警掌握相关知识,提高民警对涉及艾滋病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置技能和防护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公安机关围绕着自身职责,配合卫生部门,在预防控制艾滋病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禁娼、禁毒和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专案专办的工作,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食注射毒品等传播艾滋病的渠道,比如2009年开展了严厉打击妇女卖淫嫖娼专项活动,经过三个多月的严厉打击,行动中公安机关破获组织卖淫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团伙1871个,抓获团伙人员7081人。  二是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及时掌握被监管人员中艾滋病毒感染的状况,促进”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公安部一方面部署各地切实加强对被强制戒毒人员、被收容教育人员等在押人员、被监管人员的管理教育,配合卫生部门艾滋病的监测。另一方面在重点地区会同卫生部门开展针对针具交换的工作,2006年和2007年公安部先后下发通知进行了部署,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了美沙酮替代工作,共建立668个社区治疗门诊,累计治疗病人23万人,同时开展戒毒场所康复的工作。  三是严厉打击利用艾滋病为掩护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艾滋病为掩护进行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这些违法犯罪人员中,有很大一批是在假借艾滋病人,刚才主持人有一个问题就非常好,就说了近年来不断有艾滋病人违法犯罪。其实我解释一下,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其实都不是艾滋病毒感染者,他只是利用艾滋病毒当挡箭牌想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对此公安部也做出了专门的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密切关注、高度警惕这一动向,坚决依法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已经查处了一批此类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四是开展集中教育和同伴教育。各地公安机关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和看守所等地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日常教育中,向被羁押和被监管人员宣传讲解有关知识,并且以“改变行为、拥抱健康”为主体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手册,在羁押场所中免费发放,有针对性地组织被羁押人员、被监管人员学习。同时也采取了推广易被接受的同伴教育,要求被受过艾滋病预防控制知识的人,在羁押人员、被监管人员向其周围的同伴宣传预防控制艾滋病知识,并进行追踪走访,确保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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