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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联邦民权法保障同志免于职场歧视

来源:中央广播电台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7-04-05 【投稿】 字体【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4日裁决,联邦民权法保障男女同志、双性恋者以及跨性别者(LGBT)雇员免于在职场遭受歧视。尽管意见不一,位于芝加哥的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这项裁决,代表同志权利运动获得重大的司法胜利。

史上第一次,美国联邦上诉法院4日裁决,联邦民权法保障男女同志、双性恋者以及跨性别者(LGBT)雇员免于在职场遭受歧视。

尽管意见不一,位于芝加哥的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这项裁决,代表同志权利运动获得重大的司法胜利。

这项裁决也让印地安纳州的一件诉讼得以继续进行,该案的原告海夫利(Kimberly Hively)表示,她因为是女同性恋者,而失去在社区学院的教职。

同志权利法律机构“浪达法律”(Lambda Legal)代表海夫利发布声明,海夫利在声明中说,“这么久以来我一直要说,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是不对的、也是非法的。”

上诉法院裁决,恢复进行海夫利2014年的诉讼案,该诉讼先前遭印地安纳州地方法院搁置。上诉法院裁定,“1964年民权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第七条当中关于反性别歧视的保障,保护民众免于因为性倾向而遭到职场歧视。

上诉法院全体合议庭的这项裁定,推翻了先前该院部分法官所组成较小型委员会的裁决,先前的裁决支持地方法院所做对社区学院有利的裁定。

上诉法院以8比3的比数作出裁定,推翻过去数十年来的判决。过去的判决认为同性恋不受1964年民权法的保障,因为该法并未明确提及同性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