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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三名女同性恋争风吃醋 逼前“男友”自杀

来源:中新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2-09-13 【投稿】 字体【

  湖北省荆门市三名花季少女因为弄晕了同性之爱,扭曲了同性情感,继而引发忌嫉、争风吃醋,两人密谋后邀人教训前男友,男友自杀受伤。   

  湖北省荆门市三名花季少女因为弄晕了同性之爱,扭曲了同性情感,继而引发忌嫉、争风吃醋,两人密谋后邀人教训前“男友”,“男友”自杀受伤。

  2012年6月20日21时许,张某(女,17岁,湖北钟祥人,在校高中生)在荆门城区一网吧内上网时,被女友苏某(女,21岁,荆门人)的前“男友”熊某(女,20岁,河北人)发现,熊某以抢了女朋友为由打了苏某一耳光,后被众多网民劝离。

  6月21日16时许,张某与苏某密谋后,邀约王某(男,19岁,荆门人)、齐某(男,17岁,荆门人)一起来到荆门城区熊某工作的地方准备教训熊某一顿。谁知熊某见到张某一行后,气急败坏地拿起砍刀架在张某的头上。无奈之下,张某一行只好妥胁。

  21日晚,张某不肯善罢甘休再次喊来原班人马在荆门城区建设街找到熊某,四人对其拳打脚踢,并威胁熊某不得在骚扰张某、苏某,不得影响张、苏2人之间的美好恋情。情急之下,熊某两步便骑到竹皮河的护栏上,扬言要自杀,并在10秒钟后“猛”地跳了下去。

  案发后,王某被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的处罚。7月20日,熊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

  9月11日,在张某家长的再三恳求下,并征得熊某的同意,办案民警经多次调解,由张某赔偿熊某某三万元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