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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色当道中性花样美男≠gay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09-02-14 【投稿】 字体【

 喜欢一切有厚重感的文字,比如刘震云比如张承志;喜欢将时尚界的各种现象各样情绪死追到底发掘出原因结果前生今世。但对着这几年 越来越张扬的都市美直男风

 喜欢一切有厚重感的文字,比如刘震云比如张承志;喜欢将时尚界的各种现象各样情绪死追到底发掘出原因结果前生今世。但对着这几年 越来越张扬的“都市美直男”风潮,好事的我完全没了性格,既找不到风行的合理原因,也反应不过来理论化的最终出路——大概所谓的型男,就该披着物质主义的外衣朝性别模糊的方向发展?

  Metrosexual,“都会美直男”一词大约在2004年以后被引入时尚界,特指“活于都市,自恋,肯花钱又花得起钱来令别人和自己更爱自己的男人”。最早是由同性恋学者辛普森在《独立报》一篇名为“爱照镜子的人来了”的文章,时至有一天,人们发现,男人穿粉色衣服,涂指甲,文身,烫发,原来也好看。由此,男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审美王国,Metrosexual升级为全球性话题。

  他们,沉醉于购物、时尚服饰等过去只会令人想起女性或男同性恋者的事情;他们,渴望被观摩注视,自我迷恋,身上永远飘着最新上市的大牌香水味道,甚至使用睫毛膏化妆。这种新热潮在男人界迅速蔓延并越来越无厘头的有理化,占据了时尚杂志的大篇幅报道和探索……品男的女人们津津乐道,被品味的男人们乐在其中,时尚品牌们乐不可支的迅速圈地划出势力范围,服务于各种性情的“美直男”们。男用洗面奶、沐浴露;男用卫生护垫、睫毛夹;泡泡袖和蕾丝花边男装……男性在时尚消费市场多了一个超级大的扩展空间。

  讲到这种概念,恐怕百分之九十的人会迅速想到贝克汉姆。没错,小贝堪称“都会美直男”的代表人物。他重资聘请私人发型师以便经常为自己修整发式。穿上一身顶级名牌跟维多利亚在伦敦街头招摇,于各种时装杂志(或者体育杂志音乐杂志甚至上文提到的同志杂志)派性感写真。以自己的名字建立时装品牌并代言无数的时尚用品……这一切一切,正正是“都会美直男”的标准范例。

  当然,首先想起贝克汉姆是考虑到他在欧亚地区的普及和受欢迎程度,而在美加方面,很多人认为布莱德·皮特应该是代表人物。在时尚之都香港,靓老大任达华可谓通力携手老婆活跃于时尚市场的代表人物。传入内地之后,大多数艺人得其表而不得其门而入,仅以光鲜的外表标榜“站在时尚最前沿”,而没有相应的修养和时尚认知能力,我自己觉得稍微好一点的要算陈坤、胡军。

  当然,立志于此的型男们要谨记,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都会美直男,除了外表的精致整洁,情感的精致整洁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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