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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性恋=穿着暴露、性生活淫乱?

来源:联合报 作者:葛阿 时间:2013-11-13 【投稿】 字体【

我是男同性恋。看到最近反对多元成家法案,身为一个公民,我不认为眼下这事能有对错之分;但一个同性恋所感受到的,是社会还不够理解这个文化圈所产生的想法。

我是男同性恋。看到最近反对多元成家法案,身为一个公民,我不认为眼下这事能有对错之分;但一个同性恋所感受到的,是社会还不够理解这个文化圈所产生的想法。

同性恋族群与普遍人接受的情感、情欲表现相同,舆论说这族群复杂,我也承认这与单纯的男女关系同样繁琐。一个同性恋感情由两人组成,若有第三人叫小三,很凑巧这叫劈腿,若发生三、多人性行为也很巧叫做多p。在一起的两人,情感上本不以男女区隔,就像家庭主夫、主妇一样为彼此付出、分工并合作相处。有些恐同心理(多为男性恐惧男同性恋)是因认为,我们只想与他人G交,然而这族群中并不全以性为交往前提,情欲表现也有别的表达方式。

大众片面了解同性恋的看法,迫害着这个有很多信仰坚定、道德良好、孝顺、贡献社会的人。我们不须要推翻宗教或据一方之巅的文化,也不须要求所有人都接纳同性恋族群,只是为了这整个社会,希望人们能够更加理性、平等、尊重并阻绝差别待遇。

同志大游行中,暴露、猥亵,虽不违法但着实影响社会观感,社会有时产生“男同性恋=穿着暴露、性生活淫乱”的误解,但多数人不会穿内裤出门、也并非每个人都纵欲过度。时下女性被保守观念、传统美德限制,穿着短、露、少斥为不检;男生花心好色,更是通病。滥交的性生活造成了普遍大众认为在这圈子中“感染性病的机率很高”;但这也是男女关系中会发生的事,奉子成婚、夜店捡尸体众所周知。

我着实体认到多元成家法案深切寄望我们的法律能够伸张公平正义,但部分社舆已对特定同性恋族群的游行内容表达嫌恶之情,现在能够做的应是让社会大众充分明白同性恋中也有着道德感的约束,也在意着性生活与普世爱情观间的重要性,谨慎省思法案现在实行的“适当性”与“比例原则”、消弭社会大众不良观感、重现同性恋者朴实的内心与正确爱情价值。这些应是法律修正前政府所该做的,我们这群同性恋者所应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