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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同性恋天生论”不是个好理由?

来源:苹果日报 作者:袁恺勋 时间:2016-12-07 【投稿】 字体【

有些自认相挺同性婚姻的人,会用“因为同性恋是天生/遗传的”来作为理由之一,但他们却没有察觉到这其实是一个较差的理由。

为什么“同性恋天生论”不是个好理由?

同性恋是天生或自由意志形成,值得探讨。

有些自认相挺同性婚姻的人,会用“因为同性恋是天生/遗传的”来作为理由之一,但他们却没有察觉到这其实是一个较差的理由。首先,他们可能会使用“脑性麻痹”之类的遗传疾病来类比,但是同性恋早已除病化,因此这是不适当的类比:遗传病患者通常会进行治疗,改变其先天状态;但我们今天大都不认为同性恋需要这样做。

第二,任何主张天生/遗传的意见,都必须非常小心,否则都可能在无形中否定了自由意志的可能性:例如有一个异性恋男性可能是天生就喜欢大胸围女性的,但我们还是不应该否定他有爱上小胸部女性、甚至男性的可能性。

而相反来说,“同性恋非天生”也不是反对同性婚姻的好理由。今天我们生活在工业社会,基本上食衣住行都仰赖非天生的东西,但并没有妨碍我们把它们纳入法律中。一个后天装设义肢的人能不能结婚?一个后天整型的人呢?别忘记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本来就是百分之百的人为后天产物。

同时我们还是可以回到自由意志来讨论:一个天生、完全健康、与女性有交往经验的异性恋男性,可不可能因为自由意志,最终愿意与一个同性恋男性结婚?如果你相信自由意志,那你就应该要相信这是可能的。如果你不相信,认为人只能是遗传基因的奴隶,那就要非常小心:这种想法可能会导向“遗传基因净化”,正如同许多世纪以来不断上演的种族净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