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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倾向相关歧视和侵犯人权问题全球报告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1-12-16 【投稿】 字体【

  12月15日,位于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各成员国发布了关于针对性倾向和性别身份的歧视性法律和问题的全球报告,这是联合国第一次正式

  12月15日,位于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各成员国发布了关于针对性倾向和性别身份的歧视性法律和问题的全球报告,这是联合国第一次正式发布的关于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LGBT)遭受歧视、暴力等侵犯人权问题的系统和全面的全球性专题报告,也是对人权理事会今年通过的性倾向和性别身份人权决议的跟进。  今年6月17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47个现任会员国在日内瓦投票通过了关于性倾向和性别身份的人权决议,当时的投票结果是23国赞成、19国反对和3国弃权,中国等投了弃权票,另有两个国家缺席。  人权理事会的性倾向和性别身份人权决议是联合国历史上的第一例,决议对世界各地存在的针对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的暴力和歧视问题深表关注,并促请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2011年底之前组织实施全球范围的相关专题调查,以收集记录各国针对性倾向和性别身份的歧视性法律以及暴力现象,同时研究如何在联合国和国际公约的法律框架内解决相关的侵犯人权问题。  本周推出的调查报告正是基于有关决议的内容和要求而发布。报告通过从联合国各机构、各国官方、地区性和非政府组织等不同渠道收集的资料,综述和罗列了目前在全球各地普遍存在的针对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等少数性倾向和少数性别身份人群的定罪、歧视、暴力、虐待、迫害等侵犯人权的法律及现实问题,并以一些国家的做法为例,向各国提供了应对相关问题的行动建议。  报告认为,把性倾向和性别身份纳入联合国的人权保障范围,符合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维也纳宣言及行动纲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文件以及其它人权相关的国际条约中的平等和反歧视精神。  歧视和暴力等侵犯人权问题  联合国的报告指出,在全球所有地区,针对性倾向或性别身份的歧视和暴力问题普遍存在,甚至仅仅被认为是同性恋者或跨性别者的许多人也成为受害者。具体的侵犯人权现象包括,杀害、强暴、人身攻击、酷刑、任意拘禁以及被剥夺集会、言论和信息自由,此外还有在雇佣、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歧视。  报告说,恐同暴力现象发生在世界各地,此类问题的具体表现既包括谋杀、殴打、绑架、强暴和性侵犯等人身体侵害,也包括威胁、强迫和任意剥夺权利等精神虐待。恐同现象不仅有发生在公共场所的个别的身体攻击,也可能是更有组织、有针对性的行为,例如来自极端宗教组织、武装组织、新纳粹或极端民族主义团体的攻击。  报告认为,与其它一些基于偏见的针对性犯罪相比,针对LGBT人群的暴力问题往往更为严重,而在许多情况下,由于缺乏对此类现象的监控、记录和报告机制,加上许多受害者由于顾虑受到报复、顾虑隐私曝光或对警方缺乏信任等各种原因,往往不愿意报案或公开,导致统计相关信息的难度更大。  针对同性恋定罪的法律  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在全球仍有76个国家的法律针对同性恋者等人群的性倾向或性别身份定罪,包括大多源自殖民地时代的所谓“鸡奸法”,以及概念模糊的“违反自然”、“违反道德”等法律条文,这些法律不仅被用以禁止某些同性性行为,还被利用来骚扰、威胁少数性倾向或少数性别身份者,导致恐同仇恨犯罪、警察虐待、折磨以及暴力问题的滋长。报告指出,对相互自愿的私密同性恋行为的定罪,不仅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也是对个人的歧视,同时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关于死刑问题,联合国的报告说,至少有五个国家的死刑法律条文可能被用来对成年同性之间相互自愿的性行为定罪,这些法律侵犯了生命、隐私、不歧视等基本人权,也违反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关公约和联合国文件都明文规定,死刑如果存在,也只应适用于极端暴力伤害等最严重的罪行。  联合国新闻中心在12月15日发布的有关消息中说,针对同性恋行为定有死刑法律条款的国家包括伊朗、毛里塔尼亚、沙特阿拉伯、苏丹和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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