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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成为北京“艾滋病传播主渠道”谁之过?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09-07-27 【投稿】 字体【

据新京报报道,同性性行为首次成为艾滋传播主渠道,北京市卫生局通报,今年1至5月,北京报告新发现艾滋病感染者501例,报比去年同期增21.9%,

第四,恶意传播艾滋病在刑法上存在空白。一些人明知道自己已感染艾滋的情况下,却怀着报复社会或自暴自弃的态度肆无忌惮地恶意传播艾滋病,究竟如何对这种行为进行法律上的定性呢?

今年2月,美国伊利诺斯州有一名同性恋者,在获悉自己身患艾滋病的情况下与一名弱智的聋哑人发生了性关系,被该州当地法院裁定有罪,将面临长达七年的监禁。在美国,恶意传播艾滋病毒属于二级重罪,犯罪者可以被处以3至7年的监禁。

更早的2007年,荷兰三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通过网上聊天等方式结识同性恋者,并在家中组织多次同性恋聚会。他们用迷幻药、“迷奸水”(GHB)和酒类使受害人失去意识,然后对他们进行性侵犯并向他们注射被告的血液。荷兰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名男子18个月到9年不等的监禁。

然而,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恶意传播艾滋病的内容,究竟是以“故意伤害罪”还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存在广泛争议。在艾滋病日益猖獗的今天,建议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尽快立法,在刑法中专门增添“恶意传播艾滋病”的罪名,使那些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不再敢肆意妄为。

第五,中国政府应放松对国内和国外艾滋病社会团体的控制。纵观当今各国与艾滋病战斗的历史和现状,可以看出社会团体在艾滋病防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目前,出于对所谓“安全和稳定”的莫须有的担心,政府相关安全部门对社会团体的准入和运营限制过多,手续过于繁琐,仅有的一些社会团体也因为资金问题举步维艰。艾滋病防治是一项世界性的难题,中国政府应该认识到很多事情并非是仅靠政府就可以圆满解决的。

同性性行为成为北京艾滋病传播主渠道,是政府的悲哀,也是同志人群的悲哀。值得一提的是,美国首位发现艾滋病的著名医生之一,乔尔-威斯曼(Joel Weisman)上周四在洛杉矶病逝,享年66岁。

乔尔医生1980年时曾是一名内科医生,他发现有三位同性恋病人出现了医学上从未有过的新症状,一年后,他与加州大学的免疫学家马丁-戈特利布共同撰写了病情报告,并发布在《美国发病率与死亡率周刊》上,他们的报告是历史上首份专门探讨艾滋病的医学论文。

乔尔医生的去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三十年如转瞬般逝去,历史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们在痛定思痛后有所作为。

北京同志该洁身自好吗?答案已经再明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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