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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献血条例应只针对男同性恋者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09-08-08 【投稿】 字体【

最近,由大学生李玉在网上曝光自己在填写献血健康登记表时因为诚实写明自己是同性恋而失去了献血的资格而引起了很多网友来关注同性恋是否可以献血的问题众说纷纭。很

男同性恋更易得艾滋是不争的事实

据知上个世纪80年代,艾滋病在美国和西方国家出现的时候,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很快就提出建议,要对献血者进行筛选,选项之一就是同性恋。当然,这里的同性恋主要是男同性恋。美国后来还以问卷等方式,对于献血者进行了调查,以排除同性恋者。其中具体的条文包括:20年之内,只要与一位男性发生过性关系的男性,就不可以献血。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全球发生AIDS大流行,英国血液中心施行同性恋者终生不准献血。公众期望得到绝对安全的血,但面前的筛查手段并非万无一失。因此英国血液、组织和器官安全独立委员会(SaBTO)建议:为了确保病人用血的绝对安全,男性同性恋不得献血。就算过去了几十年,现在艾滋病的传播渠道不以同性恋为主,但是禁止同性恋献血的规定也不过是为了保证人民的用血安全。李博士又何必说中国的献血条例因歧视同性恋而“犯有严重的政治错误”呢?

李博士为证实他自己的观点提出,“目前中国得艾滋病的人数,多数为异性恋者。当然最初,在西方国家,艾滋病是从同性恋人群中爆发的,但艾滋病很快成为全民疾病。不能证明目前在中国得艾滋病的人中,同性恋的比例更高。这完全不能说明同性恋的血液有什么问题。”笔者完全相信李博士所说的“目前中国得艾滋病的人数,多数为异性恋者。”但是他是否有考虑到中国的同性恋者有多少,异性恋者又有多少呢?异性恋人数上不知道是同性恋人数的多少倍,那么在艾滋病的得病人数上又怎么可以一起去进行比较呢?

诚然没有人有资格去歧视有同性恋取向的人,中国的法律条文有些表述可能也存在一定的疏漏(比如:女同性恋感染艾滋的几率可能比异性恋者更低,她们应当获得与其他人平等的公开献血的权力。)但是在国家对艾滋病的检测手段还不能够达到百分百的准确,加上艾滋病等传染病都存在着很长时间的窗口期等问题,为了保证患者用血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手段绝对不是歧视任何人,更不是什么法西斯思想。在临床上只要能不用血医生都不主张用血,因为即使是经过检测合格的血液也仍然存在着传播疾病的风险。对处于艾滋病的高危人群的男性同性恋者不让他们献血即是对用血人的负责,也是对献血者的负责。